离婚主要分为诉讼离婚及协议离婚,其中诉讼离婚需要夫妻二人对簿公堂,而协议离婚则较为简单,仅需夫妻二人携带相关材料证件到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即可,那么广州离婚需要带什么材料呢?
广州离婚需要带什么证件
一、离婚登记申请应提供的材料
1、内地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中国驻外使(领)馆颁发的结婚证。
2、有效身份证件、证明材料。
3、在婚姻登记机关现场填写的《离婚登记申请书》。
有效身份证件包括:
内地居民:本人有效的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(当事人为集体户口无法提供户口簿首页原件的,可以提供加盖户口簿保管单位公章的首页复印件和本人页原件)。居民身份证过期或遗失的,可凭有效临时身份证办理。
现役军人:提供本人有效的军人证件、居民身份证及所在单位团级以上政治机关出具的《军人婚姻登记证明》。
香港居民:本人有效的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者港澳同胞回乡证;香港居民身份证。
澳门居民:本人有效的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者港澳同胞回乡证;澳门居民身份证。
台湾居民:本人有效的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者其他有效旅行证件;本人在台湾地区居住的有效身份证。
华侨:本人的有效护照。
外国人: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。
二、申请发给离婚证应提供的材料
1、内地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中国驻外使(领)馆颁发的结婚证。
2、有效身份证件、证明材料。
3、双方当事人共同在婚姻登记员面前签署的离婚协议书(一式三份)。
4、双方当事人2张2寸单人近6个月内半身免冠红底彩色照片。
5、如当事人身份及信息变更的,需提供有权机关或部门出具的相关变更证明。
6、《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》或者该回执单遗失的证明材料。
广州离婚条件
在广州市办理离婚登记须进行两次预约,第一次是“离婚登记申请预约”,第二次是冷静期满后的“离婚登记预约”。
办理条件
(一)婚姻登记机关具有管辖权;
(二)男女双方自愿离婚;
(三)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离婚登记;
(四)男女双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;
(五)男女双方对子女抚养、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;
(六)男女双方持有内地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中国驻外使(领)馆颁发的结婚证;
(七)男女双方均无重婚情形;
(八)男女双方持有规定的有效身份证件、证明材料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