广州身份证异地办理指南(材料、对象及业务范围)

根据广州市的身份证相关政策要求,首次申领身份证必须在户籍所在地办理,若非广州户籍就不能在广州申请身份证,但是如果你在广州稳定生活,则可以办理身份证有效期满换领或损坏换领、丢失补领业务。所以下面主要针对换领及丢失补领做介绍。

户口在外地能在广州办理身份证吗?

根据广州身份证政策要求,首次申领身份证必须在户籍所在地办理。因此非广州市户籍人员不能在广州公安机关办理身份证。但是可以办理身份证有效期满换领或损坏换领、丢失补领业务。

异地办理身份证指南

异地受理对象

离开户籍地在广州市合法稳定就业、就学、居住的非广州市户籍人员。

异地受理业务范围

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换领或损坏换领、丢失补领业务(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、申请人提交的身份信息与人口信息系统中登记不一致的、因相貌特征发生较大变化且难以确认身份等情形除外)。

换领身份证材料

1.广州市居民身份证数字相片回执;

2.可以证明合法稳定就业、就学、居住的下列材料之一:

①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回执;

②证明合法稳定就业的,需提供劳动合同、工商执照等相关资料;

③证明合法稳定就学的,需提供经教育部门注册的学生证或学籍证明等相关资料;

④证明合法稳定居住的,需提供不动产权属证或房屋租赁合同等相关资料。

收费标准

居民身份证换领的需缴纳工本费20元;

居民身份证证件损坏换领的需缴纳工本费40元;

申请补领居民身份证的需缴纳工本费40元。

领取身份证

已办理换领、补领居民身份证手续的,自提交《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》之日起四十五日内,由本人持《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》,按《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》的提示到相应公安分局办证中心(或设有居民身份证发证业务的派出所)领取证件(属换领的须交回旧居民身份证)。

注意事项

(1)未满十六周岁的人员由监护人陪同前往办理。申请人与其监护人不在同一户内的,应当提交监护证明(如出生证等)和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;

(2)大部分区公安分局办证中心(政务中心)、派出所的办证窗口实行“先预约,再办理”的措施,其它办证点暂实行“预约优先”的排队规则(详见广州金盾网或微信“广州公安”中的“户政业务智能咨询预约平台”)。

(3)符合以下条件的,可使用现居住登记所在区的辖内居民身份证自助办证机办理业务:

①年满16周岁以上持广州市签发的居住证(或居住登记回执)的广东省籍人员;

②办理的业务类型为:证件有效期满换领、证件损坏换领、证件遗失补领。

广州户籍办理身份证方法
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》第七条规定:“公民应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。”故非广州市户籍人员不能在广州的公安机关办理身份证。

具体手续

申领居民身份证本市居民自年满十六周岁之日起三个月内,应当向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;未满十六周岁的居民,可自愿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。

受理部门:由任一区公安分局办证中心(或可办理户政业务的派出所)受理。

办理要求:由本人携带《广州市居民身份证数字相片回执》办理。

收费标准:免费。

备注:已办理申(换、补)领居民身份证手续的,自提交《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》之日起二十五日内,由本人持《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》,按《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》的提示到相应公安分局办证中心(或设有居民身份证发证业务的派出所)领取证件(属换领的须交回旧居民身份证、已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的应当交回临时居民身份证)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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